债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对北京圣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债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债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对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共计13000万元,具体为(详见清单)。
第二条 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转让标的尚未设置任何抵押权、质权、承租权等他项权利 。
转让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 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 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 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 。。
第四条 转让价格、转让方式、价款支付时间
1、 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壹亿三仟万元〖即:人民币(小写) 13000 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
2、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汇入甲方所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 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 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 转让标的自甲方收到第四条约定的转让款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按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 。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共三页,本页为签字页)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