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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多出1万元 监控录像清点飞来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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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1619
银行卡里多出了1万元,存款人认为是自己存的,银行却认为是工作人员误打的,为此,双方闹上法庭,要求确认这笔“飞来之财”的所有权。日前,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存
款人的诉请不予支持,而断案的主要依据,是银行的一盘监控录像。


    1万元存款身世之谜

    “当时存钱的时候,我一共存了14200元,但过了几天银行通知我存款数额有误,还冻结了这笔存款。”原告夏先生表示,去年12月10日他在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嘉定支行存款,3天后,银行告知他实际存入的是4200元而不是1.42万元。嗣后,他多次找银行交涉,但均未有结果。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夏先生出示了“银行卡存款凭条(回执)”,上面注明他当日的确存进了1.42万元。

    “多出的1万元是工作人员误打进去的,并不是顾客实际存入的。”对于夏某的“指控”,银行辩称,当时柜面上所放的1万元是前一客户留下的,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这笔钱误打进了夏先生的卡内。

  究竟是实际存进,还是操作失误?双方各执一词。这笔1万元钱款的来源似乎成了一个难解的谜。

    “文检意见”辅证“监控录像”

    为了解开此谜,银行提供了当日的监控录像。

    该录像显示:当时夏先生到柜面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台上原就有一叠钱款;夏先生存入的现金交给工作人员后,两叠钱始终未合在一块儿;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将柜面上原有的一叠钱放入点钞器清点后,用封条封扎后放在一旁,随即将夏先生存入的现金放入点钞器清点3次后,未封扎即放入工作台上的钱箱内。面对这盘录像,夏先生认为并不能证明其存入的现金的实际数目。

    为此,银行又提供了公安局所作的一份“文检检验意见书”。该意见书检验了当日录像所显示的钱款放入点钞器的清点时间。意见书证明,当日清点原告存入钞票共用时3秒,而办理14000元的一笔存款业务的钱款清点时间一般为12秒。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录像应是事发情况真实的再现,录像显示原告存款时,银行柜面上确实另有一叠钱款,工作人员清点后将其直接用封条封扎,而原告存入的现金并未封扎便直接放入钱箱内,结合银行常规操作,若钱款数额大于1万元,每1万元用封条封扎一沓,不满1万元则不封扎直接放入钱箱内,所以,可得出原告存入的钱款小于1万元的结论。

    另外,根据“文检检验意见书”认定的点钞器清点现金时间与现金数量成正比的原理,也能得出原告存入的钱款少于14000元的结论。据此,法院认定,原告当时存入的实际钱款为4200元,而不是1.42万元。

中国法院网 孙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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