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期租期,因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 元。承租人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赔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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