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机构:深圳 香港 广州 东莞 佛山 珠海 汕头 北京 上海 重庆 成都 长沙 济南 福州 南京 沈阳 武汉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英国 法国 更多...
设为首页
业务中心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
本站动态
|
追债公告
|
商务调查
|
资信报告
|
逃债伎俩
|
风险防范
|
追债训练
|
诉讼指南
|
法律法规
|
经典案例
媒体关注
|
追债团队
|
商帐追收
|
工商债务
|
建筑债务
|
金融债务
|
个人债务
|
涉外追债
|
侵权之债
|
债权转让
|
法律顾问
咨询热线:0755-89800981 18926562158
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
1892
次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义务,为实现其合法权利,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有执行内容。
2、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
3、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申请。
4、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相 关 信 息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业务中心
|
会员服务
|
诚聘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国律师追债网 本站域名:www.zhuizhai.net
主办单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朱运德律师
朱运德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510920430
深圳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42楼
广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华南农业大学法学院曾律师转
长沙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39号维一星城2012室
武汉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889号光谷中心花园B-2座2202
咨询热线:0755-89800981 18926562156 E-mail:412307187@qq.com
本网站非营利机构,有何建议请与站长联系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达到最佳效果
网站建设
维护单位:
亚网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