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信用管理民间组织当属美国的“全国信用管理协会(NACM)”。全国信用管理协会成立于19世纪末期,总部设在马里兰州的哥伦比亚市。全国信用管理协会具有教育培训、业内交流、专业著作出版、院外活动(在国会替业者争取权益)、国际交流、代理会员产品等功能。初与大学合办本专业的研究生教育以外,全国信用管理协会还开办执照考试教育,信用管理经理人员的从业执照考试也由协会主持。全国信用管理协会举办的学术和经验交流活动也很多,大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国信用管理协会下设海外分会(FCIB),专门负责海外会员的服务和向国际提供若干种信用管理服务。 全国信用管理协会出版一份名为《Business Credit》的会刊,是月刊。 长期以来, 全国信用管理协会一直在同联邦政府和国会的交道中代表着会员的利益。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大量出台,不管是在国会还是在州议会里,全国信用管理协会总是以美国信用管理行业代表的面孔出现,就像一个信用管理行业看门人和活动家一样,以保证信用管理得到大家的首肯。作为一个在华盛顿政府事务的长久参与者,全国信用管理协会可以参与修改影响信用和金融的过时法律,以制定更合理和符合当前情况的法律。以下我们列出全国信用管理协会的近年来的部分立法成就,这很值得我们借鉴。
小资料: 美国全国信用管理协会近年来的一些活动 1990年,提供证词并与其他组协调,击败有关多重犯罪议案的提案,挽回了在无力偿还进程中对债权人无法保护的负面影响。 1991年,在议会司法委员会面前为破产法的修正作证,帮助小型企业加速其重组过程。 与IRS 合作,减少反洗钱规则对贸易债权人的影响。 1992年,在司法委员会具有证词,并对多重破产议案的提案坚持申诉的权利, 债权人委员会可决定收回对债务人独占性的限制。 1993年,在小企业委员会为修订和补充联邦付款期限支付法作证。为国会和司法部通过1993年破产法补充条例提供证据。帮助起草有关拯救机动船价格危机的立法。 1994年,在国会为破产修正法作证, 以确保法律通过。 1995年,在国家破产评审委员会作证, 参与修改商业破产法。 1996年,与司法委员会合作,废除了有可能削弱债权人权利的企业破产技术修正案。在国家破产评审委员会作证,以加速小企业重组过程。并在NBRC作证,解释政府在企业破产进程中的作用。 1997年,多次为破产法修正案在国家破产评审委员会作证。 委员会将NACM的所有补充材料推荐给国会。并且保证了对DFAS 补充的修正, 以使得政府以一种公正、及时的方式在付款过程中得到偿付。 1998: 在司法委员会为破产修正案的作证。为《公平信用报告法》的实施问题与联邦贸易委员会举行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