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30日下午,东兴市人民法院法官经过艰苦寻找“失踪”当事人,成功调解了一起借贷纠纷案,这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对逃债的被告进行了法律教育。 2008年10月24日,被告黄某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兴支行贷款5万元,并由被告罗某、潘某担保。但从2009年5月起黄某就没有依约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多次向黄某催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黄某拒听电话,玩起了失踪,承办法官立即向银行了解黄某的相关情况以及可能藏匿的地方,并在银行的配合下,先后多次奔赴黄某住所,期间,他们走访、询问了数十名人员,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港口区找到了黄某。为了把握时机,法官当场对黄某进行说法释理,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督促黄某克服资金困难,按期分批偿还债务,并在当天达成了调解协议。因担保人罗某、潘某工作繁忙无法到场进行调解,主办法官又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两人的家里做工作,两保证人亦同意调解方案,并当场签字。一场借贷纠纷,在法官不懈的调解下,终于尘埃落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