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层层转包的事情司空见惯,没想到这讨债也能层层转包,这是债主梁辰光的亲身遭遇。6万余元的欠款,竟然经过了3个人的手,最终,一分钱没要到,借条却莫名其妙回到了老赖手中,这让梁辰光郁闷不已。 6万元债务被“层层转包” 两年前,朋友张昕向梁辰光借了6万多元。“本来说好尽快还给我的,可每次我向他要钱总是一拖再拖。”梁辰光叹道,为了讨要这笔债务,他想尽了一切办法,“磨、堵、追”的讨债方法全部用尽了,可对方就是不肯还钱。这笔债务,让梁辰光实在堵得慌,只要亲朋在一起,他总要抱怨一番。不久,朋友郑聪得知了此事,便称自己有办法讨回这笔债。梁辰光于是便将借条交给了郑聪,委托他代为讨要这笔债务。“对方太牛了,我实在搞不定。”郑聪面对老赖也是无功而返,竟又将借条交给了一个叫陈湘的朋友,转而委托陈湘去讨债。 借条辗转到了老赖手中 “如果不是要不到借条,我还蒙在鼓里呢!”梁辰光称,对于借条又“转包”的事情,他毫不知情。很长时间过去了,梁辰光仍然没有收回一分钱的借款,他于是找到了郑聪询问此事,此时他方才得知借条转交给陈湘去讨债了。当他们找到陈湘的时候,却得到了一个坏消息:“钱没要到,不过借条已经还给老赖张昕了。”这下,梁辰光不禁大惊失色:“借条没有了,我这6万多元不是泡汤了?” 果然,梁辰光手上没有了借条,张昕开始赖账了。后来,双方闹到法院之后,张昕最终只肯承认借了4万元,另外的2万元怎么也不肯承认。 “讨债代理人”被判埋单 虽然张昕最终又给梁辰光打了一张4万元的借条,但是平白无故损失了2万多元,梁辰光实在抹不直。日前,他将中间的两个讨债代理人郑聪和陈湘一起告上了溧水县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自己这2万多元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代理人应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滥用代理权,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代理人实际造成被代理人财产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陈湘赔偿梁辰光2万余元的损失,郑聪对上述赔款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