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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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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1625
ceown 发表于 2006-3-19 18:44:40
●内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以生产经营为主:50万元;
以商品贸易为主;10万元(但要做进出口业务且享受国家补贴要求注册资金仍为50万元);
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3万元;
发起式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募集式设立:5000万元; 

●其他规定:
投资性公司:1000万元;
集团有限公司核企业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少于3500万元;
建筑房地产业公司500万元;
仓储业公司200万元;
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饮食业的公司100万元;
实业公司一亿以上。

●外商投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0万元,其中外方至少占25%;
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外方至少占25%;
外资银行深圳分行至少4000万元;
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

●2006年起,允许一自然人成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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