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了商账追收职业培训的新项目:已经有100多名学员获得劳动部颁发的《全国统一职业岗位证书》,四名参加首期培训班的学员上月20日回到西安,成为第一批持证的商账追收师。(《成都商报》9月3日) 当前,我国诚信体系没有有效建立,执行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因而,“老赖”横行、欠账不还普遍存在,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为了追讨债务,存在着成本大,没有过多的时间、精力和有效的手段等问题,因此,他们愿意委托一些中介机构和专门的人进行追讨债务。而一些中介机构和专门的人有其专业化和集团化的优势,其讨债有相当经验和有效手段,他们很愿意接受这样的业务从中收取费用。因此,追债公司的产生,其实是市场自然而然地催生的,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 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却并不承认追债公司的合法性。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求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各种名义讨债公司的文件,再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将追债公司认定为非法是简单的,但是这并不表明各种债务收取会变得更为容易,更不意味着各种追债公司会销声匿迹。一方面,我们看到全国各地都发生债权人当街拍卖判决书和为追讨债权而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跳楼秀”等等现象。另一方面,各种地下的追债公司生意异常红火。资料显示,目前仅北京市便有300余家追债公司,每年追账金额数以亿计。这些公司良莠不齐,有些公司利用暴力、拘禁、跟踪和偷窥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进行追债,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引发各种刑事民事纠纷。更有甚者,一些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也参与其中,使得债务的追讨充满刀光血影。 因此,面对公众对于追债公司的需求与地下追债公司大量存在的现状,唯有变堵为疏才是上策。所以,有关国家机关让追债公司“准生”是顺应公众需求和规范追债市场的有益举措,满足了公众的需求,因为面对拖欠债务的形势严峻,存在“政府失灵”的情形,就应当让公众有合法的私力救济的途径,使得公众能有机会减少自身的损失,使社会保持相应的稳定。 |